日前,广东省生态情况厅印发对遏制核发广东省排污允许证等有关事变的告诉。告诉提出,自2019年8月13日起,打消广东省排污允许证核发的行政审批事变,不再核发广东省排污允许证。
附件1:
广东省生态情况厅对遏制核发
广东省排污允许证等有关事变的告诉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情况局:
2019年8月13日发布实行的《广东省国民当局对废除和点窜局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议》(省当局令第265号),对《广东省排污允许证操持方法》(省当局令第199号)予以废除。现就有关事变告诉以下:
一、遏制核发广东省排污允许证。自2019年8月13日起,打消广东省排污允许证核发的行政审批事变,不再核发广东省排污允许证。对已受理的请求,停止操持,并将相干资料退回请求人。
二、加速核发国度排污允许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对印发节制净化物排放允许制实行打算的告诉》(国办发〔2016〕81号)、《排污允许操持方法(试行)》(情况掩护部令 第48号)、《牢固净化源排污允许分类操持名录(2017年版)》(情况掩护部令 第45号)、《广东省国民当局对印发广东省节制净化物排放允许制实行打算的告诉》(粤府办〔2017〕29号)等的有关划定,我省周全奉行排污允许制。各地应增强宣扬指导,构造排污单元实时申领国度排污允许证。
三、国度法令律例有新的划定的,从其划定。
广东省生态情况厅
2019年9月20日